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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

发布人:  发布时间:2024-04-25  浏览次数:306

各有关单位:

为推动全省检验检测行业诚信建设,增强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诚信意识,引导依法诚信从业,防范失信风险,全面提升我省检验检测机构的品牌知名度、社会公信力、业界信誉度、市场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,深入贯彻中办国办《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》(2022年)和中共中央国务院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(2023年)有关检验检测行业诚信建设及加强行业自律的工作要求,根据《山东省认证认可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(鲁认协20238)的有关规定,协会开展了2023年度的检验检测机构诚信等级评价工作。本次活动以《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》(GB/T31880-2015)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规范》(GB/T36308-2018)和协会的相关规定为依据,在会员单位中开展了此项工作,得到广大会员单位的积极响应和涌跃参加。

协会本着严谨细致、公平公正的原则,组织专家对申报的41家单位进行审查、综合研判,并提交评价委员会评议,最终对符合现场评价条件的 36家机构组织了诚信等级现场评价工作,评价结果已于近期结束。

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:

一、换发诚信等级证书

山东鑫盛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,因证书到期,申请换发诚信等级评价证书。经专家现场评审确认符合诚信等级评价相关要求,批准换发新的诚信等级评价证书。

二、维持原证书等级

滨州博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28家机构证书有效期内能够诚信经营,诚信等级体系保持良好,符合诚信等级评价相关规定,批准维持原证书等级。

三、注销诚信等级评价证书或证书失效

由于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、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2家机构,未提交诚信等级评价换证申请等原因,已不满足规定条件,根据相关规定,其诚信等级评价证书到期失效,不得再以诚信等级评价证书作为宣传等依据。

由于青岛鑫洋汇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、聊城市鲁铭建筑检测有限公司、单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3家机构,未提交年度确认自评材料等原因,已不满足规定条件,根据相关规定,注销其诚信等级评价证书,不得再以诚信等级评价证书作为宣传等依据。

望获得诚信等级评价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继续秉承诚实守信、谨慎执业的工作作风,传递信任、严守底线、履行责任、科技创新,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营商环境,将品牌建设融入新发展格局,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做出积极贡献。

 

联系人:国恒政

电话:0531-88023970

附件: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诚信等级评价结果

 

山东省认证认可协会

2024 年 4 月 25日


关于公布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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